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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章: 十年

十年之后

我们是朋友

还可以问候

只是那种温柔

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

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

那个非典刚去的夏天,下午的太阳很毒辣,把大街上的一切都照得无处躲藏,把街道上的人都驱赶到了阴凉之处。

好几个临街的服装店的老板,躺在椅子上,在电风扇旁边打着盹,做着无休无止的发财梦。

买了两件自我感觉良好的应季的衣服后,何雪忆沿着明晃晃的大街,一个人朝着回去的路,慢慢地走着,旁边影像店里,突然而起的陈奕迅那沧桑而伤感的情歌,拦住了她的去路。

她不得不停下了前行的脚步。

那么富有画面感的歌曲,如同回忆之水一般,将她浇得湿透,让何雪忆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王十一,分手一年多了,是的,他们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,甚至连做普通朋友,甚至连见一面都难。

做不了情人,也就只能做仇人!

躲得远远的,永不再见!

一想到这些,她的眼泪就“哗哗哗”地流了下来。

青春岁月,那是一个情感脆弱的年龄!那也是一个容易流泪的年龄!

王十一不会知道背地里她为他流过多少泪水,她觉得那是应该的,分手的罪过必须自己一个人来背负。

这不是第一次为他落泪了,第一次落泪的时候,她好几天都是抑郁的。

现在不一样了,她已经渐渐地想通了,这是上天注定的东西,有的人只能是过客。

等她回到宿舍的时候,心情已经转好了!穿着那件新买的淡蓝色的紧身裙子,何雪忆很快就吸引了舍友们的目光!

那裙子裁剪得当,将她婀娜多姿的上半身曲线,都勾勒了出来。

裙摆也不像裤子,把腿都遮住了,她那天鹅一般细长的玉腿,露出了一大截,很是诱人。

“你这衣服从哪里买的啊?真漂亮!”

“何雪忆,你就是一个衣架子!穿什么衣服都好看!”

“这身装扮,太阳底下一站,男人们就要流口水了!”

对于一件新买的衣服,女人们都喜欢凑在一堆,唧唧喳喳评价一番,就连那个在洗手间里洗衣服的梅子姐,也插上一句:“何雪忆啊,你这身衣服蛮合身的,唉!我这水桶腰,穿什么衣服都难看!”

大家你一句,我一句,把何雪忆夸得心花怒放,钱是没有白花,一分钱一分货。

一件漂亮的衣服,的确可以带来好心情,这也不难理解,女人们生气的时候,都喜欢疯狂的购物。

那个让人慵懒的周末的下午,刘澜正窝在空调房公寓的宿舍里,躺在床上,望着天花板发呆。

跟刘澜共处一室的那两个面容消瘦的品质工程师,昨晚在网吧打了一通宵的游戏,星期六的早晨十点,回到宿舍的时候,一个个都是熊猫眼睛。

“今天又得了一个头盔!”

“打死了一百个怪兽!真刺激!”

那两个工程师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讨论着。

不一会儿,他们就鼾声如雷了,一个通宵奋战,瞌睡可以轻易让他们闭上嘴巴,闭上眼睛。

讨论声停下来后,就是打鼾的声音,接着就是梦呓声。

“啊!我赢了!”的梦呓声,含混不清地,不时从隔壁的床位上传了过来。

宿舍里有空调,原本想在里面躲过这一段夏日之火,结果被鼾声和梦呓声弄得烦闷无比,他好几次想把他们叫醒,但是一想到他们通宵夜战,一想到他们可爱至极的熊猫眼,他就安静下来了,摇摇头:“可怜啊,可怜啊!”

他觉得应该要脱离这个地方,这种念头一旦产生,找不到出口,就会越来越强烈。

“打一个电话,把那个美丽的姑娘约出去,一起吹吹夏风吧!”刘澜脑海里突然闪过这么一个念头,深市靠近大海,大梅沙不错,不行,周末的大梅沙通常是下饺子,看脑壳,毫无风景可看。

去爬梧桐山吧!炎炎夏日爬山,何雪忆不会笑掉大牙吧!

深市除了看山看水之外,还能有什么可以看的?是高楼大厦吗?去市民中心走走也好啊!

“人家是一个追求上进的人,只是向你讨教一下英语,你不要想得太多了。”一个声音在他的上空说道。是的,自从英语统考之后,何雪忆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来过他的宿舍了。

要想把女神约出来,那不仅仅需要勇气,还要看人家给不给面子,弄不好,朋友都做不成了。

他这么想着,就点燃了一支香烟,悠悠地抽了起来。

抽烟是一件可以放松心情的事情,他一边抽着烟,一边吐着烟圈,看着烟圈渐渐地变大,变得轻盈,心里就有一种小的欢喜,两只脚的大拇指也禁不住划起了圆圈。

他在思考着到底约不约女神,一支烟很快就吸完了,那两只划圈的脚的大拇指依旧忙碌着,这引起了他的注意,他就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双脚,整个人突然愣住了。

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副破败的景象,脚大拇指,脚中指无比犀利的脚指甲,已经率先突破了袜子的禁锢,骄傲地擎起了它们的矛。

他立刻将脚上的袜子褪掉,顺手扔进了垃圾袋子里。

这时候,口袋的电话响了。

“懒鬼,还在赖床吗?”是何雪忆的电话,没有错,是她的电话,那声音,即便经过变声软件处理,他依然可以分辨得出来。

“你又不陪我压马路,我起床找谁啊?这么热的天,我还是赖在空调房的床上舒服。”他从来没有这么大胆地表白过,很明显,他的这番话里充满着一种暗示,自己是喜欢何雪忆的。

“起来,我今天有空,陪你去压马路!”何雪忆的话如同一缕阳光一般,照耀在刘澜的脸上,他脸上的肌肉很快就有了光芒,有了色彩。

“好啊,你不要放我的鸽子!”刘澜从床上兴奋地弹了起来。

“你出来吧,我在工厂大门口等你!”没错,是美女主动约了,刘澜将电话一挂,就从床上一跃而起,那一跃的英姿,胜过金庸先生笔下武当那些长老无数。

“刘澜,你动作能不能轻点,我刚做梦自己买了新的装备,要升级了,没有想到被你吵醒了。”一个品质工程师的话里充满着埋怨,从他的上铺飘了过来。

“对不起!”刘澜嘴里道歉道。

有趣,真是有趣,我打扰了他的黄粱美梦了!

那个七月,那个阳光灿烂的七月的下午,他走出工厂的时候,老远就看见何雪忆正在路边徘徊,身形高大的他,蹑手蹑脚,化作成了一只淘气而又胆小的波斯猫,轻轻地踮起了自己的脚尖,悄悄地走到了她的身后,然后猛地一把蒙住她的眼睛,让她猜猜“我是谁?”

“刘澜,你一个死鬼,吓死人了。”何雪忆喊道。

刘澜将手一松,他们就在七月的阳光下,都弯着腰,大笑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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