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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 脾气大的天火

当这个念头冒出脑海的时候,宋毓想起了很多的人,父母,红菱,吴道子……

以前宋毓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纯粹的人,修炼就是为了成仙,追寻虚无缥缈的天道,现在想到这些人,他觉得修炼的动力又多了一些。

似乎这些比修炼成仙,还要重要许多吧?!

再说周争拜师之事,宋毓没有答应,他觉得自己还没有资格收徒,但是他愿意传授其修行之法。

在检查过周争的资质后,宋毓传授了周争一门功法,名字叫做“长生诀”。

这是一本上手难度极低的功法。

只有擎天宗刚入门的弟子才会选择的启蒙功法,在正式踏入修仙界后,往往都会选择别的高级功法继续修行。

之所以传授周争这门功法。

一是,因为周争的资质奇差无比,无法修炼更加高深的功法。

二来,传授“长生诀”这样的修仙界启蒙功法,并不会触犯宗规。

擎天宗明令禁止:严禁门人泄漏宗门高级功法,违者……

流放大荒!!!

这是一个很严酷的惩罚。

大荒是个很血腥的地方,没有规则,只有千奇百怪的异族,人类在那里就是猎物。

当年绝世剑仙张慢慢游历大荒有感:“大荒就是修罗场。”

千百年来,进入大荒的修仙者不计其数,走出来的只有一手之数。

宋毓可不想流放大荒,毕竟还没有娶媳妇儿呢!

在南风村,宋毓一边教导周争的修行,一边恢复自己的伤势,不知不觉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,春天的尾巴悄悄溜走,已然步入了夏季。

其实他也想要早点回去擎天宗,可是这样的伤势强行赶路,一旦遇到危险,他就没有自保的能力。

而且从黑风寨主的口中得知了擎天宗即将进攻万剑宗的消息,宋毓开始思索了起来,就算这个时候赶回擎天宗,恐怕抵挡擎天宗的时候,吴道子等人已经出发了。

所以……

还不如直接赶往万剑宗。

“世事难料,没有想到,我最终还是要前往万剑宗。”宋毓哑然一笑,心中隐隐开始为擎天宗担忧了起来。

倘若黑风寨主都能得知这个消息,万剑宗只怕也能通过别的渠道得知这个消息,一定会做好应对的措施。

这绝对是一场硬碰硬的恶战,也不知道擎天宗能不能应对?

这些只有抵挡万剑宗才能知晓,为这种无法预料的事情苦恼,还不如好好的修炼,所有的问题,时间都会给出或对或错的答案。

夜已深,月光如水,随着夏季的到来,天气逐渐的炎热了起来,夜风带来几分的清凉。

宋毓盘膝坐在南风村的院子内,结束了一天的修行,他将黑风寨主的储物戒指从怀里拿了出来。

“在我解决了黑风寨主后,又将他的老巢端了,可是这些天过去了,根本没人前来调查,或者根本没有时间前来调查,看来黑风寨主高看自己了,他只是万剑宗的一枚棋子,棋盘上少了一枚棋子,又有谁会在意呢?”

宋毓心中了然,将神识注入了储物戒指中。

因为黑风寨主已经身亡,其残留在储物戒指的神识随之消散,宋毓很轻松的进入了其中。

入眼,满是花花绿绿的东西,宋毓都傻眼了。

这都啥呀?

各种各样的肚兜,琳琅满目,颜色多种多样,不少都有使用痕迹,带着几分清新的体香。

有的肚兜薄如蝉翼,看得宋毓面红耳热。

哪个姑娘穿这种东西呢?

以后定要当面批评一下才行!

纯粹就是想批评!!

没有别的意思!!!

“感情黑风寨主还是一个肚兜大盗。”

宋毓对黑风寨主的行为很是鄙视,带着批判的眼光看了一会,也就索然无味了。

舒服了,舒服了,舒服了……

原以为黑风寨主有不少好东西,可都是女人的贴身之物,这让宋毓很无奈。

难道黑风寨主与我战斗耗尽了库存?

可是宋毓忽然定睛一看。

在肚兜的海洋中,宋毓看到了一张符篆和一本法术玉简。

随即,宋毓将它们拿了出来。

符篆就是金甲护卫,它没有在炎龙拳的攻击下损坏,而是被黑风寨主收进了储物戒指。

“果然是好兄弟,临死前都不忘给我留点好东西。”宋毓笑纳了。

黑风寨主若是活着,一定会歇斯底里的咆哮,谁特么是你好兄弟?

这都是你抢得!你个不要脸的东西!!

至于法术玉简?

宋毓猜测其中的法术是“暴雨梨花针”,很明显,这是一个群攻法术,乃是万剑宗的镇宗法术之一,一旦发现有外人使用,万剑宗就会将其追杀到死。

先前宋毓看见黑风寨主使用的时候,就很是炎热,这样一个群攻性的法术,正是他所需要的,若是能够学会,就可以弥补自己不会群攻法术的空白。

虽然藤蔓回春术也具有一定的群攻性,但是对于灵气的消耗太大,战斗中勉强能够使用一次,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群攻性法术。

至于万剑宗的报复?

宋毓可不怕,现在他和万剑宗的关系,哪怕没有暴雨梨花针,恐怕也是不死不休。

然而宋毓想得很周到,可是他阅读之后,发现并不是“暴雨梨花针”,而是一门叫做“爆裂冥王掌”的法术。

这又是什么法术?

宋毓一脸的黑人问号,可是看着这个名字,又觉得十分的霸气。

爆裂冥王掌!!!

一掌既出,势如破竹,暴裂无声,练至高深之处,如冥王降临,摧枯拉朽,无人能敌。

“嘶……”

宋毓倒吸一口气,这门法术竟是恐怖如斯,恐怖如斯,怕是比暴雨梨花针都要厉害,只是这个不是剑法,恐怕不是万剑宗的法术吧?

多半是黑风寨主从别处得来的,看着这个法术玉简表面的血迹,宋毓有理由相信,黑风寨主的手段有些不光彩,杀人夺宝都有可能。

先不管这些,既然能被黑风寨主收进储物戒指,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,只是不明来源的法术,贸然修炼的话,会不会带来麻烦呢?

宋毓慎重的考虑了起来,可是眼睛始终无法从这个法术玉简上面移开,想了半晌,最终有了决定。

“不管如何,修炼一下就晓得了,只是爆裂冥王掌的修炼方法,似乎有些严苛,不过总要试试才行。”

爆裂冥王掌的修炼条件,如同这个法术的名字一样,需要一个火属性天地灵气极其爆裂的地方,在火焰中锤炼自己身体和意志,感悟着一丝丝的冥王之道。

而冥王,传闻是酆都的一个鬼王,从地狱火中诞生,双眼犹如冰冷的寒潭,身高数千丈,手持一根冒着黑色火焰的通天长棍,实力比肩神灵。

可以说爆裂冥王掌与冥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
宋毓的神识阅览完这个法术玉简中的信息,内心更加肯定了爆裂冥王掌的威力,只是内容晦涩难懂,修炼成功是一码事情,想要完全参悟又是一码事。

“如何才能找一个火属性天地灵气极其爆裂的地方呢?”宋毓摸了摸下巴,眼中露出了沉思之色。

第一时间,他想到了天火国,那里绝对是最佳的修炼场所,可是他现在不可能往回走,至少目前不行,他还要赶往万剑宗。

既然这样不行,他只能改变一下思路,就近寻找,看看运气如何。

翌日,宋毓在南风村附近转悠了起来,不得不说,他的运气真的很差劲,方圆百里,不仅没有一个合适的地方,连一个火属性天地灵气稍微浓郁的地方都没有,这真是比非酋还要非酋。

忙碌了一天,一无所获,宋毓心中苦涩,但是并不气馁,只是觉得宗门的重要性,倘若在擎天宗,他想要找到这样的地方,简直是轻而易举,何至于如此苦恼?

难怪散修修炼这样艰难,在宗门很容易做到的事情,散修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完成,他现在理解黑风寨主愿意说出那个消息,以此来诱惑自己前往万剑宗了。

黑风寨主将自己当成一名散修,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无法抗拒修炼资源的诱惑,可是自己并不是呀!这黑风寨主死的着实有些冤枉。

事已至此,宋毓正打算先将事情放在一边的时候,忽然一拍脑门,大笑了起来。

“我可真是一头猪,我身上还残留着天火国的天火,一直在炙烤我的身体,只是我被锻炼的皮糙肉厚,所以未曾感觉到,因此也就无法想起,现在看来这些困扰我的无法熄灭的天火,现在似乎可以派上用场了吧?”

宋毓眼中露出了惊喜之色,静下心来细细的感受,果然在身体的皮肤下,感应到那些犹如跗骨之蛆的天火,它们无时无刻不再炙烤着自己,然而自己强大的修复能力,又将受损处恢复。

而自己身体就在这种破坏和修复的过程中,缓缓的强大,他粗略估计了一下,他的身体堪比下品的灵器,这还真是一个意外之喜。

“很好,我现在就开始修炼爆裂冥王掌。”

宋毓当即盘膝而坐,闭上眼,感悟这些天火,他要从中悟出爆裂冥王掌。

爆裂冥王掌是狂暴的,天火同样如此,察觉到宋毓的神识,纷纷狂暴了起来,虽然奈何不了你的身体,可是你竟然敢肆无忌惮的窥探我们,给你脸了是吧?

天火轰然爆发,一股灼热的温度炙烤着宋毓的身体,也炙烤着他的灵魂。

“我靠!脾气这么大的吗?”宋毓倒吸一口凉气,为了修炼爆裂冥王掌,只能默默地承受住这个痛苦。

虽说两者有共通之处,不过说的容易,做起来却是很难。

懂了就是懂了。

不懂,即使知道也是不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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