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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章香莲

李氏次日就在隔壁村找到了合适的人过来帮工。这人叫香莲,是个寡妇,手脚麻利,是个干活的好手。

因为香莲住在隔壁村,家里还有一个念书的儿子,每天又要走一刻钟,所以商量之下,早饭就由李氏自己负责。

香莲上午过来,先是洗晒衣服,然后打猪草喂猪,接着做午饭。忙完之后可以回自己家,赶紧做自己家的家务活。然后再回来沈家挑水扫地,打猪草,在天黑之前做好晚饭便可以自行离开。

这些活对于农村妇女来说,再轻松不过了。因此得知只要每天做完这些,就有八个铜板的工钱后,香莲便欣然同意了。

李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,这也意味着,以后她再也不用去厨房忙碌,整得整个人灰头土脸了。

沈小梅也是由衷地放松了,因为她是真的不想去河边洗衣服了。每次去那里的时候,那些妇人都会嘻嘻哈哈地说笑,根本就没人搭理她。她感觉自己格格不入,根本无法融入到那里头的氛围之中。当然,其实她也不是很想融入到那么粗鲁的妇人丫头之中。自己是什么人,她们又是什么人。

最高兴的莫过于沈知文和沈知礼了,因为这也意味着他们不用再打猪草和挑水了。

父子三人坐马车回到家后,便发现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,那些家具物件都收拾得干净利索,和之前简直就是天壤之别。

“这个下人不错。”沈知礼对着沈知文说道。

以前兄弟俩感情一直很好,直到分家后因为干家务,所以才闹了下别扭。现在既然家里有人帮忙干活了,他们兄弟二人再也没有冲突矛盾了,自然也就和好如初了。

“是呀,这地可比小梅扫的地干净得多了。”沈知文亦道。

二人进了堂屋,便见一个衣着干净整洁的妇人端着这个素炒白菜上来了。

“两位少爷好。”香莲大声地招呼道。

少爷?沈知礼心下暗喜,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叫做少爷,听起来竟然会如此地美妙。

“嗯,不用客气。”他回答。

香莲放下菜后,又急急去厨房端饭和馒头,走得快,正好撞上了刚进门的沈定松。

“老爷好。”香莲见是沈定松,忙点头打了个招呼,而后风风火火地进了厨房。

老爷?沈定松的反应比沈知礼的反应更激烈。他活了一辈子,有些人叫他秀才公,秀才老爷,但那仅仅是对于读书人的一种尊称,并没有实际意义。

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发现,当一个家庭有了下人之后,是一种多么奇特的氛围。不行,他决心从今晚开始,要努力拼搏,好好搏一把。他不要当别人口中的秀才老爷,他要当真正的老爷。

这顿晚饭,是沈家自从分家以后,吃得最早,也是最好吃的一顿饭。

“这白面馒头真松软,像三婶蒸的一样。”沈知礼吃着饭的时候,下意识地脱口而出。

他惊觉自己说错了话,慌忙住口,幸好没有其他人说他。

李氏小口地吃着饭,她现在不得不承认,自己做饭的水平还真不是一般地差。不过有了这个帮工,以后就不用受罪了。反正一天也就八文钱而已,花这么一点钱就可以让自己得个轻松,何乐而不为呢?

沈老头一边吃饭,一边自嘲道:“唉,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,一只脚都进了棺材了,竟然还有人叫我老太爷。”

沈定松当即说道:“爹,我会努力拼搏,不会让你失望的。你放心,儿子一定会让你享福的,到时候弄一帮下人伺候你,围着你转,个个都喊你‘老太爷’呢。”

“是吗?那我就等着,等着你鲤鱼跃龙门,让我享清福。”沈老头子不咸不淡的说。

要说爱慕虚荣,那也少不了郭氏。其实她并不是十分赞同家里请下人,只是因为李氏沈小梅,以及沈知文和沈知礼的坚持,她才勉为其难地掏了银子。

哪知,等这香莲来到之后,她才发现家里有个可以使唤的下人是多么有面子的一回事。这请来的帮工使唤起来,跟使唤周氏和朱氏是完全不同的感觉,两者根本就没得比。

她甚至已经敲定了主意,以后家里一定要有个帮工,这样更能显示自己秀才娘子的身份。

而吃了晚饭后,李氏直接把碗筷放在盆子里,便不再理,反正明日那香莲还要过来,既然家里已经有了下人,那当然不用自己动手了。

这一晚,大家都舒坦地睡了,然而沈定松仍然在挑灯夜读。

“孩子他爹,已经很晚了,早点睡吧。”李氏说道。

“嗯,我看完这几页书就睡。”沈定松答道。

“哎呀,别看了,反正明天休息,又不用去书院,明天再看也是一样的。”李氏又道。

“不,趁现在头脑清晰,正好看得进去,我多看一会儿,你先睡吧。”

“啪”的一声,李氏直接上前,合上沈定松的书本,然后直接吹熄了烛火,拉着沈定松上了床……

次日一大早,沈老头子便去了外头转悠,而郭氏和李氏沈小梅则去了镇上买东西。至于沈知文和沈知礼两兄弟,因为今天不用上学,所以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。

沈定松吃过简单的早饭后,便拿着书本,在院子里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。直到院门被敲响,他才反应过来有人来了。

他疾步行至门边,打开门一看,原来是帮工香莲。兴许是跑得急,所以她的脸有点红通通,就连头发也有点蓬松。

“老爷,对不起,因为今天家里有点事,所以我来得有点晚。”香莲愧疚地说。

“啊,不碍事,不碍事。”沈定松让至一旁,待她进来后才重新关上门。

因为昨夜刮了一晚上的大风,所以院子里的梧桐树落了一地的叶子。香莲见状,立刻拿起扫帚认真地打扫起来。

香莲个子不高,但是身形窈窕,虽然穿着简单的粗布麻衣,但仍然无法掩饰她的好身材。

她挥动着扫帚,快速地将所有落叶扫成一堆,然后用箩筐装起来,放在一旁。不过一刻钟,这院子里就变得干干净净,仿佛从来没有落叶掉下来过一般。

她打扫好卫生之后,便又背着箩筐拿着镰刀,去打猪草。家里这两只猪食量大,除了要喂苞谷和老菜叶子外,每天早晚都要打一回猪草。

望着香莲那窈窕婀娜的身影欢快地离开后,沈定松有一瞬间竟失了神。这香莲的年纪看着和李氏差不多,前几年丧夫,儿子目前在青山书院上学。然而那纤细的身形看起来竟然和少女差不多。

不多时,香莲就背着满满一箩筐的猪草回来了,她喂完猪后,又马不停蹄地拿着衣服去河边浆洗。

沈定松怔怔看着她的背影,有点不明白自己今天是怎么了。

见已经日晒三竿,沈定松才想起自己那两个儿子竟然还躺在床上,于是忍不住咆哮道:“沈知文,沈知礼,太阳都已经挂在半空了,你们是不是要等到吃中午饭的时候,才舍得起床?”

过了一会儿后,兄弟二人才不情不愿地从屋里出来,“爹,今天又不用上学,干嘛要叫我们都早起呀。”

临近中午的时候,郭氏三人回来了,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满载而归。

“爹,在看书呢。”沈小梅一回来,便亲昵地依偎着他,看他念书。

李氏今天很高兴,因为她去镇上买东西的时候,见着了一根特别漂亮的簪子。

她把脑袋凑过去沈定松跟前,说道:“孩儿他爹,你看我这簪子好看吗?我告诉你,这图案可是独一份,这附近可找不到同样的呢。”

沈定松见她凑过来,对着那张涂抹着脂粉的脸,他突然莫名有点厌烦。

“小梅她娘,你往后别把自己打扮得这么花里胡哨,我们村可还没有谁涂这么厚的脂粉呢?”沈定松说道。

“不好看吗?我以前一直是这样的呀。”李氏说道。

“今日不同往日,毕竟我们现在分家了。再说了,我们农村人没必要打扮。你说,周围都是泥腿子,你梳妆打扮给谁看。”

“不是,我这梳妆打扮和分家有什么关系?再说了,这家里现在不是已经有下人吗?我又不用干活,自然该好好打扮,女为悦己者容,我有什么错。”

李氏说完,便一甩衣袖,飘飘然地往里屋走去。

那边,郭氏正美滋滋地和香莲分享自己的战利品,有说有笑,好不开心。

“这萝卜选得真好,个头不大不小,新鲜又结实,水分又多,拿来炖汤最合适。”香莲说道。

“哎呀,想不到你也这么会挑萝卜,来,你看看这大白菜,够新鲜吧。我跟你说,可便宜呢……”

难得郭氏心情好,再把从集市里买的东西整理好后,竟然还舍得跑去厨房里帮忙。

要知道,以前周氏在家的时候,郭氏几乎不做饭,如果不是为了催菜,几乎不踏进厨房。而分家后的那几日,郭氏和李氏一道做饭时,虽然没有骂骂咧咧,但那神情也不愉快。

可现在,她竟然和这香莲有说有笑,相处得非常愉快。看来,人和人之间的相处,有时候还要看缘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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